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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节”将至 法院开展助老爱老活动
2013-10-12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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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今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老年人将迎来第一个法定“老年节”。记者日前获悉,重阳节前夕,高青县法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助老爱老亲老”活动。

  助老维权暖人心。该院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法律知识匮乏等特点,积极开辟老年人绿色维权通道,开展预约上门立案、巡回法庭审理等活动,并就赡养纠纷等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强化司法调解,近日成功调解3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挂包村老年人开展慰问活动,在生产生活方便给予他们物质及精神上的帮助。

  法律宣讲进乡村。近日,该院以法官便民工作站为依托,组织雷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积极传播孝文化。现场设立咨询台开展义务咨询服务,面对面为居民解答身边的法律问题,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500余份。同时,对10余位老年当事人进行回访,深入村居,面对面沟通交流。

  重阳节来临之际,高青县法院积极组织召开离休老干部座谈会,会上就法院开展的工作情况向老干部作了全面汇报,与干警们一起忆往昔、叙当前、话发展。同时积极组织30余名老干部进行体检,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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