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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财政奖补申报启动
2013-10-17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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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财政奖补开始申报了!昨天,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为了做好201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对照申报。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其发展。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合肥出台家庭农场发展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和项目支持力度。今年合肥财政、农业等部门在修订《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时,将家庭农场纳入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予以奖补。与此同时,我市每年选择3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每家3万元的财政奖励。

  此次财政奖补项目全市共奖补30个示范家庭农场,根据各县(市)9月份家庭农场发展数量和已登记备案家庭农场情况,按照1:1.5比例申报。申报范围必须是本县(市、区)农户家庭,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且申报的示范家庭农场经过市、县(市、区)备案登记。申报条件标准是,符合市农委合农〔2013〕53号文件规定的“四有五化三效益”认定标准,其中基础建设“四有标准”和“一不认定情形”为必备材料。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需要准备合肥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须盖章)、工商登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合肥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考评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市农委种植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项目为验收类项目,各县(市)农委、财政局要在10月15日前,将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财政奖补项目的家庭农场名单行文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将于10月份对申报项目按排序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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