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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哈安置、落户办理程序
2013-10-22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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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材料程序

  1、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首页《留学回国人员登记系统》注册,打印纸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一份。

  2、持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鉴证,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护照,国外留学院校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3、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处(道里区地段街10号一楼大厅1、2号窗口)盖章。

  4、留学国的考察报告二份。

  5、单位用人计划、方案、公式结果材料各一份(博士除外)。

  6、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报告(要求红头文件)。

  二、办理程序

  1、上报申报材料—>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办理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通知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落户介绍信

  2、凭安置通知书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咨询电话:40066605818465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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