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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青岛全面实施五证合一 简化企业准入手续
2016-09-21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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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我市自10月1日起将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新设立企业直接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已设立企业,在变更登记事项或换照时自然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再换照。


  根据国家 《关于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通过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网共享”,进一步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企业的身份识别具有通用性、唯一性,形成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社会信用代码终身不变,企业注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据了解,“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新设立企业直接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已设立企业,在变更登记事项或换照时自然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再换照。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还将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作用,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做到企业登记信息实时推送,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一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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