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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代言佳洁士牙膏 虚假广告佳洁士被罚603万
2015-12-08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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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金地】讯虚假广告对消费者产生多大的影响?日前小S在代言佳洁士牙膏广告,佳洁士被罚款603万元。


  2015年3月9日,隶属于宝洁集团旗下的佳洁士品牌(Crest)在大陆所售的“双效炫白牙膏”因构成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工商局处以603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此举也刷新了大陆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罚单峰值。


  “小S在佳洁士广告里的牙是P白的,佳洁士被罚了603万!”笔者被3月9日这则新闻给“Duang”了一下。就因为广告里P图,所以罚这么重?这么多化妆品、洗涤家化用品,哪个广告不靠画面修P对比用前与用后的效果?如果工商局都这样罚下去的话,那场景岂不是太过悲惨?


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


  次日,上海市工商局又公告2015虚假广告12经典案例,仔细研究一下,才吁了口气。头一号案例就是小S的这个佳洁士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的原因是“小S在广告中宣称: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画面中突出显示代言人使用牙膏后的美白效果。经查,美白画面系软体过度处理产生,并非广告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原来PS并非唯一原因。


  虚假夸张误导消费者


  牙膏的作用一般是清洁,偶有防酸、脱敏等功能,齿垢成因分外源性与内源性。对外源性齿垢的去除,牙膏磨料效果有一些但也有限;而对内源性齿垢牙膏一点用也没有,宣称一天就白,还用虚假P图渲染效果,显然夸大美白功效。且根据国家已经实施的《功效型牙膏标准》,必须出具“功效作用验证报告”才能宣传相应的功效,佳洁士为其夸大功效的广告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广告是消费者购物的重要依据,对各种商品的商标、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资讯,消费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广告文字、图像判断而获得,广告对消费者购物决定起了很大的作用。不少商家为了牟取更多地利益,广告中掺杂虚假资讯,夸大产品的使用效果,甚至无中生有,蒙蔽消费者的双眼,消费者很难判别广告资讯的真实性、可靠性,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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