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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的通知
2013-10-29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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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职责,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社区服务中心工程规划、建设的重要性,依法对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选址、审批等工作。

  二、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严格要求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在住宅项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明确社区服务中心规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

  三、进一步压缩各细节程序的办理时间。项目受理后,在提交完整审批要件的前提下,10日内完成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10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15日内完成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四、依法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规方案审查,明确控规区域内需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的位置、规模。

  五、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划核实的要求重点对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进行规划核实,加强对建设单位社区服务用房中心的批后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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