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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政策
2013-10-28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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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保洁、社会治安、社区工作人员等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适合要求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2)街道、社区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要列出名单,重点掌握、重点帮助

  职业介绍结构要根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特长和就业需求,制定专门的援助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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