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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改革的解读及房价的解决之道
2014-08-12 智能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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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着重从四个关系来理清了房地产市场,同时,也体现了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态度的四个新变化。

  四个关系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屡次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收效甚微。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房价却渐陷入了屡调屡涨的怪圈。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要素显然已不是单一的,因此,理清房地产市场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保障"居者有其屋"显得非常迫切。对此,相关分析解读认为,本届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清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关系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到2020年,保障房的覆盖面会达到20%,但80%还是市场化,由市场提供不同的需求。从这个比例可以看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是主体。实际上,政府的作用是补位的,在两个体系中,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市场供应体系则以市场为主。

  这与三中全会提及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地活力"是息息相关的,而这可以说是本届政府的一种改善或者创新。

  第二个关系是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整个住房发展中有两大功能,一个是经济功能,一个是社会功能。

  经济功能的主要表现是,通过住房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GDP的增长做出贡献,特别是为中国的金融业、扩大就业做出贡献,同时也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贡献;社会功能即所谓的德政工程,就是通过住房发展,最终实现各取所需、安居乐业,为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

  这两个功能是统一的,而不是强调经济功能的时候,保持了房价的上涨;或为了大家的切身利益,安居乐业,又拼命地降房价。

  第三个关系就是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我们的住房发展水平一定要建立在需要和可能的基础上,老百姓想住大房子、好房子、别墅,这属于他们的需要。但是这种需要应建立在可能的基础上,建立在中国土地资源能源状况、建立在我们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上。同时,这也与个人的收入差距有关。特别是保障房的面积、水准,都要和我们的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及发展阶段结合起来。

  第四个就是保障与实际的关系,既要关注社会民生,又要防止社会危机。政府的保障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不能脱离了政府及社会的自负能力,而片面强调社会福利,而福利过高则会使政府背负沉重的债务。

  现在一些西方国家政府的债务危机,就是因为社会福利过高,不仅是养懒人,而且福利过高使政府背负了沉重的债务。他们在这个社会保障当中,如果管理监督不严,会产生骗购、骗贷等各种乱象。

  四个变化

  四个关系对应着四个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市场化方向,并据此在调控方向、立足点及途径方面做出了变化,具体体现为以下四点:

  第一个变化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变化,我们过去主要用行政的办法而不是市场的办法来调控楼市。而这次强调的市场化趋向,明确了将来的新政将更多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有形之手只是一个配合。

  第二个变化是调控方向的变化,我们过去的调控方法主要是限购、限贷、限价等"堵"的方法,来遏制旺盛的需求及投资需求。而在这次改革中,总书记提到了"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量",看得出来,政府是改用疏导的办法。过去是以堵为主,现在是以疏为主,疏堵结合,这是第二个变化。

  第三个变化是调控立足点的变化。过去我们强调的是,通过调控使房价在短时间内回归到合理价位,不超过政府的预定目标。但这次总书记讲话当中没有提房价问题,也没有调控问题,而更多提出了建立新的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也就是强调改革,建立新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短期目标,绝非短期地房价变化、短期的目标。

  第四个变化是途径的变化,是统一"一刀切"的办法还是因地制宜、分开决策?过去的办法是中央统一出政策,那么可能会造成北京感冒、全国吃药,上海感冒、全国打针。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央的政策始终没有变化,在合理区间内。房地产的特点是分化,市场分化、差别化,因此调控也应是差别化,应由各地因地制宜,分开决策。于是近期才出了"京七条"、"深八条"、"沪七条"、"穗六条"。

  解决之道

  四个关系与四个变化,实际上是为中国现阶段住房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保障中国住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那么,该如何来满足这些方面的要求?

  第一个是千方百计增大住房供应。这实际上既满足了住房发展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又能够使我们长期控制我国房价过快找到一个抓手。如何加大,则与三中全会提到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息息相关。现在房价涨幅过快是与城市土地供应不足息息相关的,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能够扩大城乡土地的来源,对于增加供应量,平抑房价来说是有好处的。而这既是城镇化的需要,又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需的。

  第二是税赋体制的改革。三中全会提及,要完善律法,明确四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赋,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房地产的税赋体制现在是不健全的,其在三个环节的税收都存在问题,开发环节是税费混杂,流通环节是税赋过高,持有环节是缺少税收。所以,在房产事业增加的同时,房地产税收要保持平衡、稳定税赋。在增加税收的同时,则应减少或者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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