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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好生意!
2014-12-31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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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7日,第三季中国好声音冠军争夺战落下帷幕,历时3个月的好声音选秀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刻,连续半年的高强度作战、收获观众“心满意足”的好声音制作团队——灿星制作悄悄松了一口气,其幕后的财务团队也如释重负。

  自2012年《中国好声音》爆红中国后,广告收入、版权费一路上涨,其所属公司星空华文传媒也收获颇丰。今年的好声音,收入更甚于往年。据统 计,在2013年的浙江卫视广告招商会上,第三季“好声音”获得了13亿元的广告及相关收入,较去年增长30%。9月10日,决赛夜冠军产生前60秒的广 告位最终成交价格高达1070万元,溢价率167.5%。

  “好声音的成功来自于业务模式的创新和管理市场化的转型。”作为星空华文传媒的CFO余滨,简明扼要道出了“好声音”是笔好生意的核心原因。

  根据资料显示,星空传媒原属于默多克的新闻集团。2010年,华人文化产业基金收购星空传媒53%的股份,并成立星空华文传媒。今年年初,星空华文传媒完成对默多克剩余股份的收购。

  对赌协议下的制播分离

  “对赌协议”一词在VC、PE界是众所周知的条款,然而在日益专业的娱乐节目制作领域,对赌业已逐渐成为合作的惯例。 “制播分离”运营模式为星空华文传媒CEO田明首创。田明对委托制作这种低风险、低利润模式一直不甚满意,在离开体制内传媒集团之后,他有了更多自主发挥 的空间。田明曾公开表示,对于《中国好声音》,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全额投资,与播出平台共享广告分成”的盈利模式。即节目制作方与播出方分属两个平台, 拿《中国好声音》为例,其播出平台是浙江卫视,但节目制作方为星空传媒集团下属公司灿星制作。

  与之相对应的盈利模式,余滨表示制播分离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存在对赌性质,“我们与播出方签订的协议中,以收视率等作为对赌条件,超过约定的收视率则可共享广告分成,若收视率达不到预期,播出平台只支付约定的底线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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