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岛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4万,老龄化率20.3%;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1.3万,占老年人口的15.3%。对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青岛来说,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事关全市老年人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4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情况。
本轮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分项目标为:全市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床位满足全市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区(市)、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十区市确立养老设施布局方向
在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上,根据青岛十个区市的不同情况,规划确定了不同的发展方向。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以优化提升为主。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嵌入式、分设、兼容、合建等建设方式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地实施;
黄岛、城阳、即墨、胶州以新建为主。严格落实“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两级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要求,鼓励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平度、莱西结合实际情况,近期以完善中心城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为主。结合城乡人口分布特点,兼顾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科学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规划15.5万张机构养老床位
虽然中国人更习惯于居家养老,但是机构养老的作用也不可替代。本轮规划也考虑到了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布局。
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方面,至规划期末全市共需约15.5万张机构养老床位,其中,社会福利院及护理型养老院两类设施共配置不少于1.9万张,除上述设施外的其他养老院需提供床位约13.6万张。
规划布局方面,规划社会福利院 11处、护理型养老院29处、其他养老院347处。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能设在地下室
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规划是本轮规划的重点。
规划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8处,其中,完善提升162处,新增66处。每处中心拥有不少于10张托养床位,签约家庭养老床位100张以上,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每处社区(行政村)级养老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设计要求方面,提出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等9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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